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2月17日14:00召开股权分
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2月14日-2月17日,每日9
: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向
流通股股东作出的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4股。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
为3520万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事项如下: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承诺,在前项承诺
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
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3、武汉邮科院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
司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公告
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2月6日
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2月7日至2月16日(期间的工作日,每日9:00
-17:00),及2006年2月17日9:00-12: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
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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