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12月31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电器")签订了《出资协议书》,共同出资组建合肥长虹美菱制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根据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体介绍
    1、本公司,法定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法定代表姓名:赵勇;
    2、美菱电器,法定地址:合肥市芜湖路48号,法定代表姓名:顾雏军。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长虹美菱制冷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4、经营范围:电器、电子产品、机械产品及其相关配件生产、销售、研发;国
    内商贸;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5、经营期限:20年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出资方式
    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800万元,占90%股份,美菱电器以现金出资200万元,占10%股份。合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双方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合资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出资应当在合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30日内到位。合资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发给股东出资证明。
    2、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3、其他重要条款
    合资公司成立后,双方视情况决定进行增资;双方保证其对拟投入合资公司的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并可以正常使用,不存在任何抵押等限制性权益;任何第三人不会就该等资产向合资公司提出任何要求;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合资公司进行审计。
    (四)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当今家电行业日趋走向白热化竞争的薄利时代背景下,制冷产业一直保持着平稳发展,市场竞争不如黑色家电激烈,而盈利价值高于黑色家电,且在未来十几年内制冷家电仍然将保持持续的市场需求,尤其是二、三级市场具备很大的市场潜力。合资公司成立有利于提升本公司在家电领域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速公司制冷产业的发展,提高本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提升"长虹"品牌价值。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