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伟)记者从民航总局了解到,日前民航总局正式出台了关于促进支线航空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
民航总局人士告诉记者,这些措施包括放宽支线航空运输的市场准入,增加运力,加强机场建设等,对部分支线运输和机场经营实行政策性补贴。
民航专家称,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多样,人口众多,十分适合发展支线航空运输,但我国支线航空一直没有发展起来,飞机数量少、运营效益差、机场利用率低、飞行人员短缺。
据了解,民航总局将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分别采用市场手段实施分类指导。同时允许航空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情况自主开辟航线航班,报总局和地区管理局备案。
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西安、昆明、重庆、大连等空域资源紧张、航班时刻有限、运营效益较好的机场,在新增时刻分配时优先考虑串飞中小型(支线)机场的航线航班。对新辟独飞“老、少、边、穷”地区和红色旅游地区的航线给予一定的保护期,保护期内暂不准其他公司进入。
据悉,支线航空发展不起来的一个原因是支线飞机、发动机及零备件进口税过高,使运营成本远高于干线飞机。例如购买1架国外70座飞机,购机价格与买1架130座的飞机相差不多。
为鼓励航空公司增加支线飞机,民航总局承诺将简化购租进口支线飞机审批手续,努力改善支线飞机、发动机及零备件的进口税赋环境。
支线航空运输是指在中小型(支线)机场始发或到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航线,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航程较短或运量较小的航线。
截至2004年年底,我国在册支线飞机74架,占机队总数的9.8%;支线航班机场97个,占机场总量的71%,旅客吞吐量占总量的6.8%;航距在800公里以下的航线368条,占航线总数的31.7%,而支线飞机在这些航线上的旅客运量只占国内总量的3.7%。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