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之间的协议,本公司原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主债务及有关担保债务已转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日前本公司接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关于不计收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5月至2006年6月底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孳生利息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不计收利息的情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的函件通知本公司:为支持企业走出经营困境,不计收本公司在该办的主债务人民币3460万元及担保负债美元1523万元自2005年5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形成的孳生利息,并原则上同意本公司所提出的希望在2006年进行债务重组的申请。上述债务200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所形成的孳生利息折合人民币约1578万元。
    二、本次不计收利息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尚不能仅根据上述财务费用的减少确定2005年度的盈亏。
    三、关于本公司计划在2006年进行的债务重组
    为彻底解决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司在向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提出免除利息的同时,向该公司提出了关于对相关债务进行重组的申请,并提出了一个大致的重组构想,即希望由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如来木业有限公司牵头,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共同拿出部分法人股股权,以股权解决债务的方式一次性解决公司的债务问题。但由于公司法人股股东之间尚未就此问题达成相关的协议,亦未拿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只是提出了一个解决债务的思路,而且这一思路尚需与其他的债权人进行沟通,故该重组方案是否可行,最终能否得到全体发起人股东及债权人的认可,中间尚存大量的未知因素,该重组方案能否真正施行,目前公司无法给出确定的答复。
    鉴于该重组尚处于构思阶段,且在整个重组计划的推进过程中存在着众多的不确定因素,故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