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布提示性公告28天之后,深宝安1月7日,终于公布了股改方案:富安控股等非流通股股东向深宝安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持有的8651.15万股深宝安股票,同时,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的剩余资本公积金中的8000万元向深宝安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 两者相加,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对价相当于送股模式下的每10股获送1.88股。
    值得关注的是,与其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按同一比例送股不同,深宝安的非流通股股东的送出率并不一致。根据深宝安的股改方案,大股东富安控股送出率为20%,第二大股东宝投公司送出率则为30%,其余公司募集法人股东的送出率为20%,平均送出率超过20%。
    富安控股和宝投公司同时做出承诺,对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实施本次股改方案时,富安控股和宝投公司将先行代为垫付。
    公开资料显示,富安控股和宝投公司持股比例相当,分别为11.64%和11.15%,股改方案实施后,两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分别降为8.6%和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