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5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并于2005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方案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8日-2006年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即2006年1月18日-1月20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8日的9:30-1月20日的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1号深圳沙河高尔夫球会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06年1月9日、1月18日发布2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1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自2006年1月9日起至2006年1月20日停牌。
    二、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事项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有关规定,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内容。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5年12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部分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作为联系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暨《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部分内容。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蛇口新街蛇口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18067
    热线电话:0755-26861094 26861095
    传 真:0755-26690998
    联系人:嵇元弘、杜文军、叶启良
    3、登记时间:2006年1月18日、19日每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月18日-1月20日每日的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会议的投票代码:360096 投票简称:广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相关股东会议将要审议的议案暨《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例示如下: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广聚能源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反对 2
弃权 3
    d.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e.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s://www.szse.cn或https://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s://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8日9:30,至2006年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回报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广聚能源截止2006年1月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1月7日至2006年1月17日(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5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一月九日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事项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