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尽快刊登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6年1月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5日-9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地点:重庆一坪宾馆七楼庐山厅。
    (三)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长田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3345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12000万股。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100人,代表股份数233,310,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489%。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代表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3,9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620%。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0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392,21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4.4935%,占公司总股本的8.7869%。
    (1)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90,94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1591%,占公司总股本的1.1333%。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20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601,27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1.3344%,占公司总股本的7.6536%。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公司股改方案),其要点如下:
    1、改革方案要点
    九龙电力的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付3.2 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所有非流通股东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中电投持有九龙电力102,412,197 股股份。中电投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
    中电投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二)公司股改方案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通过。
    1)表决情况如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33,310,214 230,267,397 3,032,517 10,300 98.6958%
流通股股东 29,392,214 26,349,397 3,032,517 10,300 89.6475%
非流通股股东 203,918,000 203,918,000 0 0 100.0000%
    2)前十大流通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意见
1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057442 同意
2 韩华 1110800 同意
3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同意
4 许文 707600 同意
5 罗敬钥 586400 同意
6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7865 同意
7 王敦贵 410000 同意
8 韩蔚良 379841 同意
9 吴双林 378000 同意
10 汪心建 375087 同意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凯文西南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林可先生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九龙电力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重庆凯文西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