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待偿还最高余额为2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的事项,已由公司于2005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5年12月20日召开的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该事项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5〕390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文件备案许可,核定本公司在2006年12月份前发行2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本次短期融资券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公司已于2006年1月5日完成了本次融资券的发行,总额为2亿元,期限为365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96.33元/百元。
    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已经在中国债券网(https://www.chinabond.com.cn)上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