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5年12月27日-2006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应到董事12人,实到12人,审议公司办公地虹桥路811号动迁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2006年1月9日,已收到12名董事书面表决,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1票反对。据此,董事会依据表决结果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公地虹桥路811号动迁的议案》。
    鉴于徐汇区有关部门已作出的整体规划,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811号(徐家汇附近)的公司总部(办公场所)属拆迁范围,该地块将用于新建商品房。
    公司董事会同意接受房屋拆迁人上海汇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虹桥路811号拆迁;本着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处置上述资产,并代表公司董事会签署有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