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将于近期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4、公司股票复牌具体时间详见《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9日下午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9日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5日9:30至2006年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的时间为:自2005年12月24日至2006年1月8日每日9:00至17: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长江水库风景区怡景酒店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主持人:郑钟强董事长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80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6,103,3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38% 。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8,067,118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 74.1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50%。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表决、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79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8,036,21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 40.8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2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 0.08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6%。
    (2)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80,25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 1.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5%。
    (3)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 177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6,688,35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 39.3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8%。
    其中,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412,600股,
    据此,网络投票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为 36,275,75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3%,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9%。
    4、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05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1、方案主要内容
    (1)方案要点:
    本公司参加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本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2股,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遵守规定的法定承诺;除法定承诺外,公用科技控股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a、在法定的禁售期期满后,公用集团只有在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5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以上时,公用集团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经确认后通知登记公司解除相关股份的锁定限制后方可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如果未来公用集团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该等股票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公用集团同意登记公司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及未达到减持条件时对公用集团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进行锁定。公用集团如有违反承诺卖出原非流通股的交易,公用集团授权登记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b、对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公用集团将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公用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取得公用集团的同意,并由公用科技向深交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c、若公司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则触发追加送股安排条件:(1)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低于1,732万元(2004年度净利润的150%);(2)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3)在2007年4月30日(含本日)之前未能公告2006年年度报告,如遇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当上述追加送股安排条件触发时,公用集团将向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执行追加送股安排,追加送股总数为4,658,743股。
    d、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管理层的积极性,使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公用集团同意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e、公用集团承担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所有费用。
    2、议案的表决结果
    (1)《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表决股份数 同意股份数 反对股份数 弃权股份数 赞成比例
(股) (股) (股) (股) (%)
全体股东 136,103,329 134,814,435 1,214,794 74,100 99.053%
流通股股东 38,036,211 36,747,317 1,214,794 74,100 96.61%
非流通股股东 98,067,118 98,067,118 0 0 100%
    表决结果: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方式 表决情况
1 夏昌平 2,604,028 网络投票 同意
2 梁志森 2,103,540 网络投票 同意
3 宋士权 1,399,200 网络投票 同意
4 白荣所 897,000 网络投票 同意
5 陈必 675,100 网络投票 同意
6 黄利敏 644,600 网络投票 同意
7 谢志超 457,820 网络投票 同意
8 谢瑞芳 412,899 网络投票 同意
9 苏泽民 393,000 网络投票 同意
10 李英兰 389,925 网络投票 同意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已经获得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陈默律师、郑海珠律师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征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用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