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9日召开四届二次董、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99%股权)受
让上海仓桥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陈新、韦建农拥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
萌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49%的
股权,本次交易价格根据转让标的的审计结果确定为392万元(原出资额)。
    二、同意公司通过银行或信托机构向仓桥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9500万元,
贷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还款期限约定贷款项均应在2008年6月30日
前还清。上海景欣置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三、同意亚萌置业开发之别墅物业,全部交由上海景欣置业有限公司包销
。
    四、同意关于对公司治理结构、各项制度自查、整改的议案。
    五、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闽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均为人民币
壹亿元;
    2、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
人民币叁点伍亿元;
    3、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龙岩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叁亿元
。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2月15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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