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东支付的2股股份的
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股份对价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1月11日。
    4、2006年1 月12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
售条件的流通股。
    5、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月12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
通,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
股票简称由"深振业A"变更为"G 深振业",股票代码"000006"不变。
    6、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持有本公司国家股71,068,
4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02%)全部划转给深圳市国资委的过户手续已经办
理完成,深圳市国资委按照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安排对价,并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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