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12月9日在公司召开。 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广州宝龙防弹车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广州市分行融资2500万元展期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该议案。
    同意为广州宝龙防弹车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的融资2500万元展期继续提供抵押物作抵押,抵押物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粤房字第1643380号、粤房字第1643381号、粤房字第1643377号的住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增国有(2005)第B0400828号、增国有(2005)第B0400827号、增国有(2005)第B0400831号。
    同意为广州宝龙防弹车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的融资2500万元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