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吕强
今日,名流置业(000667)就其控股子公司武汉市未来屋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水果湖大厦项目,以及未来屋产和名流置业另一控股子公司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处于诉讼之中的情况作出说明。
祸起“914合同”
1998年11月25日,由湖北万强置业有限公司、湖北金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北鄂康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注册成立了湖北三泰物业有限公司。 三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均以现金出资。三泰成立后参与了水果湖大厦项目的开发。该项目后因为资金短缺而停工,并因未取得合法手续被认定为违法项目。三泰也于2002年12月被湖北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而在三泰被吊销执照之前的2001年4月12日,名流置业第一大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当时的子公司——湖北现代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受让了金穗房地产所持三泰33%的股权。紧接着,2001年5月,名流投资退出现代农业。
不过之后,现代农业在三泰持股却不断上升。2001年9月14日,三泰股东之一的万强置业因无力偿还所欠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武昌支行和农行东湖支行的欠款及利息1639万元,万强置业、现代农业和武昌农行三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出质主体变更的三方合同,约定万强置业将其持有的三泰34%的股权以1699万元转让给现代农业,现代农业同意在分期付款期间将该34%的股权继续质押给武昌农行。
没想到,后来发生的种种纠纷的种子便埋在9月14日签下的这纸合同之中。
名流再现水果湖
继“914”之后,2001年9月19日,三泰的三家股东鄂康房地产、金穗房地产、万强置业与现代农业又签订了一个四方合同,约定在现代农业收购三泰67%的股权后,由现代农业和鄂康房地产以67%和33%的股权比例成立新的房地产公司开发水果湖大厦项目。
由于水果湖广场项目的开发手续尚不完备,现代农业以三泰的名义和名流投资签定合同,将水果湖大厦项目转让给名流投资,并由名流投资以水果湖大厦在建工程投资于新组建的公司。
然而,2002年7月,由于水果湖大厦在建工程地上一至五层被武汉中院裁定以评估价抵偿所欠债权人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工程款和武汉市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导致水果湖大厦项目转让无法继续履行。
在此情况下,现代农业要求万强置业和三泰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障碍,但没有奏效,因此现代农业停止继续支付“914合同”所约定的其余股权转让款。纠纷由此产生。
未来屋产浮出水面
正在现代农业就水果湖大厦项目转让问题头痛不已之际,名流投资这边又出了问题。
本来,名流投资拟以水果湖大厦在建工程投资新组建的公司。2002年10月20日,名流投资向武汉市东西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关于变更工商登记的函》提出,由于名流投资原拟投入新公司的水果湖大厦在建工程因纠纷被裁定抵偿第三方债务,故水果湖大厦在建工程不能再作为投资投入其他公司。之后,名流投资申请将水果湖大厦股东变更为自己的孙公司未来置业。于是,未来置业以现金26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7%)出资设立未来屋产,鄂康房地产则以其取得的水果湖大厦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价1120万元和现金200万元参股。水果湖大厦的土地使用权于2003年1月过户到未来屋产名下。
为继续开发水果湖大厦项目,未来屋产经与有关债权人协商,并支付了对价后取得了债权人因偿债而取得的水果湖大厦在建工程,并继续投入后续资金开发水果湖大厦。
水果湖惹官司
2003年1月13日,武昌农行因与现代农业和名流投资的股权质押纠纷,向武汉市武昌区法院起诉,要求撤销“914合同”。法院受理此案后,未来屋产也牵涉其中。
2003年8月14日,法院判决,武昌农行、现代农业和万强置业三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现代农业以三泰名义和名流投资签定的水果湖大厦项目转让合同无效,万强置业继续拥有三泰34%的股权及水果湖大厦相应的项目资产。法院同时判定,未来屋产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2005年6月,三泰因水果湖大厦在建工程纠纷向湖北高院提起诉讼,2005年7月,未来置业和未来屋产收到起诉状,三泰要求返还评估价值为5700万元的水果湖大厦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裙楼五层中余下的4180平方米等资产或赔偿相关损失,现代农业、名流投资作为第一、二被告也被起诉。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本次民事诉讼涉及的诉讼金额为5700万元,占名流置业200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7198万元的9.96%。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