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完成股改并顺利复牌的银河科技一副天下大定的模样,直到此刻它才开始回应来自媒体的质疑。1月11日,G银河发布公告,公开承认了虚增销售收入2.63亿元、虚增净利润4300万元及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3.93亿元资金的事实。
银河科技在公告中承认,为了包装经营业绩,在2002年及2003年,G银河通过与大股东银河集团及关联企业往来资金确认为收入的方法,共虚增销售收入2.63亿元(不含税收入2.25亿元),虚增净利润额为4300万元。此外,至2003年,银河集团还累计占用了G银河3.93亿元的资金,这其中包括了未披露的银行贷款2.7亿元,以及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1.23亿元。
事实上,银河科技上述行为早在2004年8至10月,财政部广西专员办对G银河的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专项检查时就被查出,但是直到2005年4月,才在当年的第一季度报告中轻描淡写地提到有未曾公开的2.7亿元银行贷款。
至于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的事实,银河科技辩称当时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指示进行整改,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95%股权转让给银河科技,以抵偿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填实了银河科技2002、2003年因虚增收入而相应虚增的净利润。
按照银河科技的理解,既然已经将虚增的利润做实,那么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也就是公司的真实收入,自然也就无须再对其中的曲折历程进行信息披露了。股民凭空收到大股东的“红包”,感恩都还来不及,如果再深究的话就太不识时务了。
然而事实真像他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吗?这不禁令笔者想起以前庄家与上市公司联手操纵股价的往事。在2000年前,价值投资就已深入人心,一些二级市场上的庄家看到有机可乘,就与上市公司通过虚增利润的办法炒高股价。当时,人们判断股价的高低,一个重要的指标便是市盈率,既股价与每股收益的比值。
假设某公司每股收益为0.5元,按照当时25倍的平均市盈率计算,其股价应该在12.5元以上。如果业绩提高到每股1元,其股价也应同比增加一倍,既25元。于是,庄家便与上市公司勾结,向上市公司注入利润,这样每注入1元的利润,从二级市场上就可以获得数倍的回报(与庄家控盘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有关)。
显然,上市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增加的利润不可能维持长久,一旦炒作结束,上市公司的业绩便迅速回落,露出本来面目。于是,很多盲目信从市盈率的投资者都被深套其中。
银河科技的大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利润也许本意是好的,从该股过去数年的走势来看,其股价逐波走低,不可能是出于炒作的目的。更可能的原因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在漫长熊市中维持住自己的股价。
然而,即使是出于“好意”,银河科技的这种做法也是不可饶恕的。原因无他,虚假的利润干扰了投资者的判断,垃圾股不会因为财务报表的美化而真的变成绩优,那些误信业绩的投资者早晚要为此付出代价。事实上,财务作假并没有让银河科技摆脱厄运,从2002年至今,其股价从11元一路跌至目前的2.64元,市值损失70%以上,相信有不少“抄底”的投资者深陷其中。
更为恶劣的是,银河科技以地方政府“内部处理”为由隐瞒本应披露的信息,直到股改结束,在市场上造成恶劣的影响。银河科技事件极大地打击了人们对股改的信心,可以毫不留情地说,这是市场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最大的丑闻。因此,强烈建议市场的监管者严肃处理银河科技的造假行为,为股改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