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06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5年12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董事黄茂如先生、唐瑞富先生、王贵升先生、王文华先生、崔振宇先生、郭元?先生、傅代国先生、张剑渝先生参与了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王福琴女士、高宏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王福琴女士、高宏彪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福琴女士、高宏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本次提名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审查,董事会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王福琴女士、高宏彪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根据王福琴女士、高宏彪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认为其符合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简历
    王福琴,女,35岁,大专学历。历任深圳市闻和实业有限公司营业部主任,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东门店店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重庆迪康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宏彪,男,36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历任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纺织部经理助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侯分场营销部经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侯分场总经理,成都人民商场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采购部总监。现任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超市事业部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