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通信方式召开了六届五次董事会,公司现有董事九名,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信表决方式对《关于设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审议与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共同发布的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也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担保事宜,控制担保风险,就公司对外担保事宜作出如下决议:
    一、设定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额度如下:
借款单位 本公司(合并)所占权益 截止2005年末担保余额(万元) 拟设定担保额度(万元)
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 93.91% 14500 18000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99.16% 4330 8000
临海市金桥化工有限公司 64.45% 40
浙江尖峰通信电缆有限公司 69.39% 400
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9.92% 2300 3000
天津市尖峰天然产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54.04% 500
浙江尖峰登城水泥有限公司 65.74% 4219.32 10000
巨化集团公司 6000 10000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5000
总计 36349.32 54940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内的担保由执行董事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执行,超出上述额度的担保,必须根据《章程》等有关规定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另,还在执行中的已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如下:
担保对象 已批准的专项担保额度(万元) 截止2005年末担保余额(万元)
浙江尖峰登城水泥有限公司 35000 32000
湖北尖峰大冶水泥有限公司 28000 0
    二、公司决定发布公告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担保议案。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
    (三)会议议题:审议《关于设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凡2006年2月13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
    2、预登记时间:2006年2月14日(星期二)。
    3、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907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朱坚卫、陈展宏
    联系电话:0579-2326868转3907、3917
    传真:0579-2324611
    邮编:321000
    2、本次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行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