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5日公告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后,通过多种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根
据双方沟通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结构为基础,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5股股份的对价,即非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非公募法人股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801股股份的对价,共计支付
28799784股对价股份。
    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公司
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月16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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