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华侨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1月12日召开,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成都天府华侨城项目股权比例的议案》。
    鉴于深圳市华侨城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退出该项目,其他三方股东经研究,
一致同意对成都天府华侨城项目的股权比例进行调整。
    该项目的股权比例调整为:
    (一)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二)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6,00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40%;
    (三 )香港华侨城公司以港币现金出资折合人民币10,000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25%。
    由于本项目的投资方均为华侨城集团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项投资属于关
联交易。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吴斯远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肖德中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珂晖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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