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等媒体上发布了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延期的公告。 由于在停盘期间节假日较多,实际工作日较少,不能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决定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并继续延长公司股票停盘时间,具体复牌时间公司将于近期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给予理解。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