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l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否
    l 本次会议是否有临时提案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四届二次)股东大会于2006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重百大酒店会议厅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73,3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703%。其中:参与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0%,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334%。公司5名董事以及监事会出席了本次大会,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重百北碚商场现经营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73,379,500 100.0000% 0 0% 0 0%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 24,500 0.0334% 0 0% 0 0%
    公司决定购买现重百北碚商场位于的重庆市北碚区"缙麓商都" 20,288.03平方米的经营场地,购买总价8920万元,预计总投资9652万元。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投资扩容重百合川商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73,379,500 100.0000% 0 0% 0 0%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 24,500 0.0334% 0 0% 0 0%
    公司决定在合川市苏家街购买15000平方米的经营场地,用于合川商场经营。购房总价5906万元,预计总投资7435万元。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73,379,500 100.0000% 0 0% 0 0%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 24,500 0.0334% 0 0% 0 0%
    2005年度公司将继续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审计机构,对公司2005年度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公司将支付其报酬40万元,其中审计报告服务费37万元,专项说明费3万元。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蒲洪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申请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73,379,500 100.0000% 0 0% 0 0%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 24,500 0.0334% 0 0% 0 0%
    经会议表决,蒲洪友先生不在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
    5、审议通过公司股东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增补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提案》(渝商社[2005]278号)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权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73,379,500 100.0000% 0 0% 0 0%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 24,500 0.0334% 0 0% 0 0%
    公司股东○○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名增补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提案》,提名增补高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经会议表决通过,高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高平先生之简历见2005年12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三、律师见证情况
    出席会议的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马云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会议律师法律意见书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