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四)公司A股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12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10日-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浦东大道143号 浦东新舞台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舒榕斌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15人,代表股份500,004,765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91.8282 %。
    参加表决的A 股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2113人,代表股份9,954,765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总数的18.2824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流通股股东共1807人,代表股份8,985,818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总数的16.5029 %;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306人,代表股份968,947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份总数的1.7795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权分置的保荐机构代表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500,004,765 499,436,644 552,893 15,228 99.8864%
流通股股东 9,954,765 9,386,644 552,893 15,228 94.2930%
非流通股股东 490,050,000 490,050,000 0 0 1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A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投票意见
1 上海宝虹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179400 同意
2 韩桂香 175230 同意
3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170683 同意
4 王家森 150000 同意
5 高桃花 149000 同意
6 孙求生 148000 同意
7 杨莉 148000 同意
8 周静芬 137197 同意
9 王一鸣 130000 同意
10 吕朝阳 118999 同意
    五、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了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何农律师、陈钧律师对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操作指引》、《规范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表决结果;
    (二)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