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000785)、嘉宝集团(600622)今日公告,两公司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分别调高了对价安排。
武汉中商原股改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份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共2353.60万股对价安排。 现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9股股份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共2781.53万股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东持有的股份即可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告称,截止保荐意见书签署之日除28位非流通股股东明确同意改革方案外,因司法冻结或未联系上等原因导致目前尚有13位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改革方案,尚未明确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13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非流通股1308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本的7.27%。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武汉中商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共2175.25万股;另外同意本次股改方案的27家募集法人股股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武汉中商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共416.06万股。
尚未明确同意本次股改方案的公司发起人股股东——武汉开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武汉中商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共850382股。尚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12位募集法人股股东(不包括武汉开元)应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武汉中商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共1051778股。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已承诺同意代上述13位非流通股股东先行垫付本次改革的对价安排,共计1902160股。代为垫付后,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同意。
关于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根据方案,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对价安排,由深圳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账户。
嘉宝集团股改方案由原来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股股份的对价”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5股股份的对价”。根据调整后的对价安排,嘉宝集团非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非公募法人股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801股股份的对价,共计支付2879.98万股对价股份。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
另外,招商地产(000024)和美克股份(600337)两公司股改方案获相关部门批准。美克股份近日收到有关批复文件,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批准,招商地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国资委批准。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