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在二十一世纪头20年,要集中力量,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陕西是一个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农业省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难点、重点和焦点都在农村。 保持农民收入的持续稳步增长,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陕西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为此,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势在必行。本文系统地研究了陕西农民收入增长的历史和现状,剖析了影响农民增收工作的机理性因素,旨在探寻建立农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的对策。
    一、陕西农民增收的历史状况及现实特征分析
    农民收入问题,是农村经济的核心。研究农民增收的历史规律和现实特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陕西农民收入增长演变的历史回顾
    改革开放20多年来,陕西农民收入随着整个国民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经历了不同的发展增长阶段。 2004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66.5元,较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增加1732.9元,年均增加66.7元,年均增长10.7%。剔除价格因素后,2004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978年的3倍,年均增长4.4%。
    回顾20多年来陕西农民收入增长的基本历史轨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时间1978年-1985年,为快速增长阶段。在这一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生产力得以很快释放,整个农村经济出现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的良好局面。1985年末,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295.3元,比1978年增长1.2倍,年均递增12%,剔除价格因素,年平均实际增速仍达到9.7%。
    第二阶段,时间1986年-1992年,为缓慢增长阶段。在这一阶段,农村开始第一次出现“卖粮难”,农民依靠量的增加从土地及农产品中获得更多利益已经比较困难,抑制了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势头,农民收入增长趋缓。1992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558.8元,比1985年增长89.2%,年均递增9.5%,剔除价格因素,实际收入与1985年持平。
    第三阶段,时间1993年-1998年,为稳步增长阶段。在这一阶段,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构想,农村经济的发展迎来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个高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1998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1405.6元,比1992年增长1.5倍,平均年递增16.6%,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2.3%。
    第四阶段,时间1999年至今,为徘徊增长阶段。这一阶段,农村社会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农产品的价格持续低迷,农村经济的发展严重受阻,农民收入的增长进入了徘徊阶段。2004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1866.5元,比1998年增长32.8%,年平均递增速度只有4.8%,剔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速2.2%。
    (二)陕西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征
    1、工资性收入的大幅度上升加快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1990年,陕西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只有88.1元,占同期纯收入的16.6%。随着农村劳务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民劳务收入快速增加,农业收入已不再是农民收入的唯一来源,劳务收入则成为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2004年,陕西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90.1元,比1990年增长了近7倍,平均每年增加43元,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了15.8%,比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快6.4个百分点,占纯收入的比重也由1990年的16.6%提高到2004年的37%,提高了20.4个百分点。
    2、家庭经营收入的增加支撑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1990年,陕西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414.1元,到2004年达到了1028.3元,增长1.5倍,其中农业纯收入由1990年的373元增加到2004年的843.4元,增长近1.3倍;非农产业纯收入由1990年的36.2元增加到2004年的184.9元,增长4.1倍,非农产业的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可见,农村经济在适应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产业结构也在不断进行调整,为陕西农民收入的增长拓宽了新的空间。
    3、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促进了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商品率的提高又促进了农民收入中现金收入比重的逐步加大。2004年,陕西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为1475.8元,比1990年的297.7元增长4倍,年平均递增12.2%,比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快2.8个百分点。现金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达到79.1%,比1990年的55.6%提高了23.5个百分点。农民现金收入增长对纯收入的增长贡献远远超过了实物收入。
    4、劳动力文化素质的提高保证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2004年,按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分组,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户人均纯收入1640元,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户为1822.6元,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户为2021.3元,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户为2045.7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了2.4倍、2.4倍、2.6倍和2倍。同时,随着整个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的提高,高文化程度的户数在农户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2004年,农村拥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的户数占5.5%,比1990年增加了4.5个百分点;高中文化程度的户数占27.7%,比1990年增加了6.1个百分点;初中文化程度的户数占53.9%,比1990年增加了3个百分点;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户数占12.9%,比1990年下降了13.6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劳动力文化程度与收入呈现正相关关系,提高农村劳动力文化层次,是加快农民增收的有效举措。
    5、国家的稳农及惠农政策保障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中央政府决定,在短时期内取消农业税,破天荒地给几千年的历史划上了句号,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从减负方面对农民收入的增加做出了贡献。2004年,陕西农民人均农业税费支出只有30.9元,比上年同期就下降了34%,是历年来下降幅度最大的。省政府决定2005年起全面取消除烟叶外的所有农业税和特产税,由此全省将免征税收8.4亿元,同时,省级财政预算还安排各种支农资金12.1亿元。这些政策的出台,提高了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也使农民直接得到实惠。2004年,陕西省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收入人均5.24元,这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
    (三)陕西农民收入水平在全国及西部的位置
    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1866.5元,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陕西比全国人均低1069.5元,不足全国的64%,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居27位,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国的位次一直比较靠后。2004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较1978年增加2802.4元,年平均增加107.8元,陕西平均每年比全国少增加40.8元;26年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幅达到12.6%,陕西则比全国的增速慢1.9个百分点。
    在西北五省区中陕西位于第四位,只高于甘肃省;在毗邻的省份中,除甘肃外,陕西的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最低;与西部十二个省、市、区相比,高于甘肃、云南、贵州和西藏,位居第8位,比西部收入最高的内蒙古低739元;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则更大,2004年,上海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066元,陕西仅是上海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6.4%。
    二、陕西农民增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诊断
    农村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农村增收工作也存在种种问题。
    (一)农业生产条件先天不足束缚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加大了农民增收难度
    2004年底,陕西省人均耕地只有1.6亩,耕地少且水利条件差,机械化程度低,农业科技服务跟不上等等诸多问题,使陕西省的农产品科技含量少,农产品价格低,生产成本大,经济效益差,增产不增收的现象较为严重。虽然各级政府为农民的脱贫致富奔小康做了很多工作,农民收入也在逐年稳步的提高,但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低,使得农村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陕西省农民增收的难度。
    (二)农户二、三产业的收入比重偏低,收入对农业的依赖性大,影响了农民收入增加的质量和速度
    我们把农民收入按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四大块进行分类分析可看出: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体,2004年占92.1%,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由1990年的78.1%降到2004年的55.1%;工资性收入比重由1990年的16.6%上升到2004年的37.0%,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的降低及工资性收入比例的提高,保证了在有限的土地上农民收入不断稳定地提高,降低了靠天吃饭的依赖程度,减少了自然灾害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但进一步分析我们可发现,在家庭经营性收入中农业收入所占比重偏大,二、三产业的收入比重较小是影响家庭经营性收入质量提高的一大障碍,到2004年底,家庭经营性收入中农业收入比重为68.4%,而第二产业收入占3.1%;第三产业收入占14.8%,远远不及农业收入所占的比重,而农业生产不确定性相对于非农产业大,因此今后二、三产业如果有更大更好的发展,那么农民收入的稳定性提高,收入也会更上一层台阶。
    (三)农村产品的工业化、产业化水平低,难以对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形成强大的产业推动力
    目前,陕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龙头企业和综合性批发市场的发展不足,阻碍了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制约了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农业和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工不足。农产品不能通过加工和流通增值,仅能以原材料的形式输出,农民难以分享到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后续利润;二是引导不足。由于农村单家独户式的小规模经营,对市场信息的掌握和分析能力弱,更不具备研究和开发市场新产品的能力,缺乏产业化组织的引导,农民在结构调整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趋同性,容易造成产品积压、价格下跌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风险加大;三是龙头企业、优势品种不突出。陕西省目前缺乏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大的龙头企业,农产品缺少能叫响的优质品牌;四是地方特色产品特而不优,优而不强,难以形成增收合力。
    (四)农村内部及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制约了城乡一体化建设,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在不断地扩大。1980年,陕西省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为0.1857,属绝对平均区域内, 2003年为 0.3330,二十多年的经济发展基尼系数提高了14.73个百分点,期间从“绝对平均”跨过了“比较平均”、“较为合理”的区域,已经到了“差距过大”的红灯区边沿上,说明农民收入在增加的同时,差距也在拉大,不合理因素正在显现,且高收入户的平均收入越来越高,所占人口比重下降,低收入户的平均收入越来越低,所占人口比重增加。
    由于历史的原因,城乡之间的差距始终存在,随着改革的深化,这一差距又趋逐渐扩大之势,1995年之前城乡居民收入比值相差在3倍以下,到1995年后则增加为3倍以上,到了2004年则为4.01倍,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愈来越大。乡村内部、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已经成为制约城乡经济良性循环发展的问题所在。
    (五)城镇化进程低,限制了农民增收的空间
    就陕西省而言,小城镇建设存在许多问题,如:发展缓慢、性质相似、基础设施 “小而全”、城镇建设无特点、缺乏地方主导产业等等。农村城镇化水平低,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差,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就地转移,限制了农民增收的空间。据统计资料,2004年,陕西省城镇人口为总人口的24.7%,乡村人口为75.3%,同期全国城镇人口为总人口的27.9%,乡村人口为72.1%,陕西省的城乡人口比例不及全国的平均水平,调整任务还很重。据有关部门统计,陕西省2003年共有小城镇862个,镇均人口为 2.25万人 ,人口规模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64万人。
    (六)陕西省地方经济发展不快,也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地方国民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的增长是良性互动的关系,即经济增长快,意味着农民外出务工机会多,各方面对农副产品的需求和消费增多,农产品市场价格提高,相应可以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收入增长快,对工业品和服务的需求增加,反过来刺激经济增长。可见,农民收入增长对经济增长有着较强的依附性,两者具有同向性、联动性。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陕西省国内生产总值为2883.51亿元,居全国22位次,从而影响了陕西省农民收入水平处于较低层次,难以获得较快速度提高。
    三、影响农民增收工作的机理性因素剖析
    目前,影响农民增收的体制性、机制性因素较多,我们重点分析以下四个方面:
    (一)政策因素
    政府涉农政策的制定与取向对农民增收具有直接地推动作用,这种作用往往有较强的针对性、目的性、目标性。据调查,2004年,政策性因素给农民带来的直接政策性收入人均达到 22.2 元,对农民增收贡献达到11.6 %。多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为促进农民增收制定了一系列有利的政策和措施,有力地刺激了农民收入的增长。这些政策概括起来就体现在六个字:多予、少取、放活。
    从“多予”方面看,一是财政支农资金大幅增加,倾斜力度加大,社会反哺农业的能力增强。从统计数据看,1996年,陕西省 支农支出131105万元,到2003年,这项支出迅速增加到290733万元,增长1.2倍,年均增长12%以上;二是开始实施了粮食补贴、农机补贴、种子补贴、地膜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等一系列补贴政策,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增加了转移收入。据抽样调查,2003年陕西省农民人均获得退耕还林还草补助24.05元,2004年进一步提高到26.09元,2004年农民人均获得粮补5.24元。另外,农民还获得了一定的土地征用补偿金,2004年,这一余额达到人均18.02元,比1996年翻了两番;三是各级政府除正常的财政支农支出外,还从农村信贷、农村扶贫、农村医疗、农村教育、农村环境等多方面制定新的利农政策,有的新政策已进入试点、推广阶段,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在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改善农民生存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少取”方面看,主要的政策是税费逐年减少,并从2005年全面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所有农业税、特产税,另外,陕西省还大力治理各种对农民的乱收费现象,不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从制度上、源头上彻底减轻农民负担,减少对农行政干预,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工作松绑加油。从抽样调查数据可以看出,2004年,陕西省农民人均农业税支出比2003年下降了15.99元,下降34%,各种收费支出人均4.84元,比2003年下降了20.1%.从2002年开始的税费改革后,基本上取消了集体提留和摊派,仅这一项减轻农民负担人均20元以上。
    从“放活”方面看,从中央到省、市、县各级政府不断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政策,主要包括:在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启动了以乡镇机构改革、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内容的多方面改革;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起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控制耕地承包规模;完善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体制等等。如果说,“多予”、“少取”解决了农民增收的外部条件,那么“放活”则解决了农民增收的根本内因问题。
    政策性因素对农民增收的推动作用还有许多不足之处,这主要体现在:财政支农资金比重偏低,增速与财政收支不同步。以1996年―2003年为例,财政支农资金增长了1.2倍,而财政收入增长了1.6倍,财政支出增长了2.4倍;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收入与支出的比重分别从19.4%和10.8%下降到16.4%和7%,换句话说,新增财政收入与支出中用于支农的明显不足。另外,还有财政支农资金效率不高的问题;一些利农政策落实到位不理想,有难度,如各种补贴政策、乡镇机构改革、乡镇财政、农村教育、医疗保险、农村金融、农村扶贫等多方面惠农政策或改革能否稳健推进,达到预期效果,并且这些政策是否具有长效性,都备受人们关注。
    (二)市场因素
    市场对农民增收的直接作用结果表现在两点:一是,在农村市场发展过程中,农户生产的产品更多地通过市场转换成商品,从而促进了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据抽样调查资料,1996年―2004年间,农户主要农产品中,粮食商品率从21.4%提高到34.3%, 蔬菜商品率由45.8%提高到64.6%,水果由68.2%提高到75.4%,猪肉由7.6%提高到83.2%,禽蛋和奶类均由不到80%提高到90%以上。商品率的提高,反映出农户生产已由自给化状态转向社会化、商品化状态,是农村产业经济进步的重要标志。二是,在产品商品率提高的基础上,农户货币化收入(即现金收入)大幅增加,使得增收质量进一步增强。抽样调查资料表明,1996年―2004年间,陕西省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由558.2元增加到1475.8元,增长了1.6倍,远远快于纯收入的增速(纯收入增长60.2%),现金纯收入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从47.9%提高到79.1%,提高了31.2个百分点。
    价格是市场因素发挥作用的最直接的表现。价格从两方面对农民增收产生明显影响:一方面,农、牧产品价格提高能够有力刺激农民收入的大幅增加,反之亦反。据有关专家测算,1999年与1996年相比,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和粮食收购价格总指数分别下降了23.1%和24%,1997年至1999年,粮食价格的下降使农民人均减收40元,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为负15%。2001年国内粮食市场价格出现明显反弹,当年直接拉动农民收入增长1.3个百分点。近年来,国家采取粮食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种粮农民的利益,特别是2004年,粮食价格、肉禽蛋奶价格都比上年大幅提高,从而使农民收入比上年净增191元,增长11.4%,创近8年新高,这其中,价格因素就贡献了5.1个百分点。可以这样说,只要那一年粮食价格与牧业产品价格提高,当年农民收入就增长势头良好,价格的走向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民收入增减的趋势,价格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具有半壁江山之效。
    另一方面,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增长抑制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产品价格提高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力度,体现出了价格对增收的负向性。这一点在2004年表现得最为突出,据对农民家庭抽样调查,2004年,农民购买化肥价格比上年上涨了23.7%,农用薄膜价格上涨了23.6%,当年农民购买生产资料支出比上年增长了28.4%,远高于家庭经营收入和纯收入增速。另外,水、电费及一些涉农服务收费价格也有明显的上涨。生产资料及服务性价格上涨带来的直接结果是:农民要么减少购买量,从而减少生产投资,直接影响生产后劲;要么保证必要的生产投资,从而直接增大生产成本,抵消收入,降低了生产效益,甚至可能导致增产不增收的尴尬局面。
    市场对农民生产、农民增收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从理论上讲,市场需求决定了农民生产,市场需要什么,农民生产什么,才能增产又增收。但在实践中,由于农村市场信息体系不健全,渠道不畅,农民相对于市场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出现了生产与市场需求之间的滞后,从而造成了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民增收成效不明显,甚至失效的结果。要充分发挥市场对农民增收的有利作用,除农民自身的因素外,政府应当做更多的工作,如发挥国家宏观调控作用,在稳定粮价的同时,稳定生产资料价格,建立健全农村各类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在市场信息,市场服务方面帮助农民认识市场,进入市场,运用市场,使农民能够通过驾驭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
    (三)产业因素
    产业因素对农民增收的作用与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打破了过去农业一“股”独大的格局,呈现出收入的多元化。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财产和转移性收入不断增加,有的增长速度快于农业收入,在家庭经营内部,非农产业收入也有较快增长,比重提高。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反映,1996年―2004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从196.7元增加到690.4元,增长2.5倍,年均增长17%,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翻了一番多,非农产业收入增长了43.1%,比农业收入快了32.5个百分点;二是加快了农民增收的步伐。据抽样调查资料,1980年―1990年间,农民收入年均增加38.8元,增长14.1%,1990年―2000年间,农民收入年均增加91.4元,增长10.5%,2000年―2004年间,农民收入年均增加105.7元,增长6.6%。从三个阶段数据看,虽然增长速度在阶段性下降,但年均绝对增加额却在大幅增加,说明农民增收的“步”幅明显加快。这三个阶段,也是陕西省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升级的过程,产业化的发展与农民增收建立了良性互动关系,农民收入伴随着产业化发展获得快速增加;三是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与产业化发展,打破了农民收入依农依粮靠天吃饭的局面,使农民收入表现出稳健增长之势。改革开放前及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农村产业结构单一,陕西省农民收入表现为以农为纲,农又以粮为主,收入渠道固化,基本依靠农业一业支撑,农业又基本靠天决定,丰年增收,灾年减收,收入极不稳定。随着农村改革深化,陕西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以区位优势为依托,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使农村粮食、牧业、果业、蔬菜、林业、药材等多业并举齐发展,同时推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从而使农民收入进入多元化新阶段,保证了农民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陕西省农民人均农业以外的收入达到1023元,比1996年增加了621元,年均增长12.4%,其占当年纯收入的比重达到54.8%,比1996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农业外收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主导因素。
    从目前陕西省产业政策及产业化发展状况看,其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作用还远远不够,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其一,产业战略化选择中,过份重农,轻视农村二、三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对农村三大产业的统筹性不够;其二,目前农民生产成本过大,制约农民增收效果,表现在涉农服务收费高,农资价格上涨太快,而农产品价格上涨太慢,增产不增收现象依然存在;其三,产业结构调整初级化特征明显,产业化经营未形成强大的合力,竞争力不强,龙头企业偏少,特别是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大型龙头企业更少,产业化发展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都需要健全、改进、理顺。
    (四)人力资本因素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重要的要素,也是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人的问题主要是素质问题,素质决定着观念,决定着就业,决定着收入的发展方向。从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分析,人口因素对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第一,文化程度高低与就业率和收入增减呈正相关关系,并且不同文化程度人口的收入差距还是比较大的。以2004年为例,识字很少和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人均收入水平不到1640元,而高中文化程度的达到2021元,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达到2237元,差距在1.3倍左右。文化程度越高,就业率就越高,从而带来更高的就业收入,这一点从工资性收入就有所反映,小学程度的劳动力人均工资性收入只有592元,而大专以上的则达到1065元,双方相差80%左右。
    第二,家庭人口负担重则收入低,反之则反。2004年,单身或无孩夫妻的家庭,人均收入为2748元,夫妻一孩的为2290元 ,而夫妻多孩的家庭人均收入只有1678元,差距显而易见。
    第三,从劳动力转移情况看,16―30岁年轻力壮的劳动力转移多,转移快,就业好;文化程度高的就业率高;男劳动力比女劳动力转移多,就业好。转移地与收入有直接关系,转移到东部地区的收入高达6020元,转移到西部地区的只有5395元,转移到直辖市的收入高,转移到县一级城市的收入则相对较低。从转移的行业看,由于自身条件所限,农村劳动力多从事建筑业、餐饮服务等部门,劳动强度大,收入都较低。
    从当前陕西省农村的实际看,要把人力资源转变为人力资本还有相当难度,至少还存在以下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需要解决:
    一方面,劳动力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高中以上程度更是偏低,只占到8%左右,农村教育收费不规范,已经成为制约农村人口文化素质提高的新负担。调查资料显示,1996年,陕西省农村人均文化教育费用支出98元,到2004年,这一支出达到260元左右,增长了1.7倍多,其比重占到当年纯收入的13.9%。
    另一方面,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组织化程度低。据抽样调查,在外出劳动力中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只占到三分之一多,没经过技能培训的劳动力就业就表现出盲目性、低效性。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低,据抽样调查,依靠政府组织或中介组织实现转移的只占到8%左右,绝大部分是自发或亲朋介绍。实现转移后的劳动力,在就业、待遇、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社会管理工作还需加强,并且要长效。
    第三方面,农村人口医疗、社会保险机制缺乏,使得农村看病难、看病费高的矛盾突出,制约着人口身体素质的提高。据抽样调查资料反映,2004年,农民人均医疗费用支出118元,占到当年纯收入的6.3%,比1996年增长了1.2倍,远远高于纯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幅度。若遇大病,农民更是无从对应,往往造成一病致贫,甚至倾家荡产的结局。医疗支出大已经成为影响农民增收持续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保证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
    解决农民增收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要建立保证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政策机制,缩小城乡差距,搞好城乡统筹发展。
    (一)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长效机制,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
    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核心问题是“钱进人出”的问题,即资金流向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减少农村人口。
    目前陕西农村劳动力在有序转移方面存在两个主要障碍:一是农民素质较低、不能适应城市生活和现代产业发展的要求;二是城市“壁垒”太高、城乡就业政策不平等。我们认为,缓解并铲除障碍的具体措施是:尽快改革陕西省农村教育和培训投入机制,实现城乡教育公平;努力探索适合陕西省情的基础教育与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方法;整合现有陕西技校、中专、职业学校及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上的职业培训中心等教育资源,建立适合陕西省农民需要的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基地;在技能证书、劳动准入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的促进农民教育和培训的制度和法规。当前,还应该加强宏观调控,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政策,逐步实现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异地转移,健全完善的劳动力市场。
    彻底解决农村劳动力问题的基本思路是:城乡一体化,产权一体化,价格一体化,统一户籍,同工同酬,同一社会福利和教育,统一财税、金融等等。
    (二)建立小城镇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城带乡,城乡联合发展
    加快小城镇建设,以小城镇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促进劳动力就业结构非农化和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以小城镇建设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村经济;以小城镇建设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再创农村非农产业辉煌,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运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营造更多就业空间。
    小城镇建设必须与产业化经营发展相结合。政府应加大对各地重点企业和拳头产品的支持力度,鼓励集中发展,建立大批乡镇工业小区。通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和发育要素市场,逐步打破乡镇企业的社区封闭性,为中小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创造条件。同时,要紧密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坚持产业化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同步并举。要在小城镇建设中积极培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市场、中介组织等多种类型的产业化龙头,尤其是要健全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配套服务体系,在小城镇中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和销售中心,农业产业化的信息、金融、技术服务中心,使小城镇真正成为区域经济的“增长点”。
    要不断完善和调控土地政策和农户土地经营规模控制政策、城市居住和住房标准政策、社会保障账户管理政策、劳资关系调节政策、国家行政分权和财政收支政策,强化对居民兼业的管理,保障城乡一体化的平稳实现。
    (三)建立县域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强县富民
    陕西省县域经济发展不足,90%以上的区县财政收不抵支,基本上靠转移支付维持日常运转,因此,必须建立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我们认为发展县域经济,应通过宏观调控,重点解决好战略思想问题、人才问题和资金问题:
    首先,必须树立工业兴县的战略。仅仅依靠农业难以强县富民。区县政府在发展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农业收入的同时,要尽可能延长生产链条,形成自己的区域特色产业和拳头产品。同时,应该充分地认识到,农产品加工业对原料的地域性依赖程度在不断降低,加工业更多地成为资金技术和管理水平的竞争,因此,要给县级适当放权,使其能够制定出因地制宜的优惠引资政策。
    其次,必须解决人才问题。“待遇最能吸引人才”。国家的工资待遇政策应该向基层倾斜,逐步缩小大中城市与县域的人才待遇差距,吸引更多的人才走向县域经济发展的行列。
    第三,国家财政资金应该向县乡倾斜,支持县域的公共设施建设,支持县域的产业发展。同时,应该逐步改革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税收、工商、金融体制,使其更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
    (四)建立财政对农业支持的长效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
    必须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在取消农业税,彻底解决“少取”和“放活”问题之后,必须解决“多予”问题。应集中各种支农资金,按照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扶持。
    一是提高农产品质量。要充分利用陕西省杨凌农业科技示范区的优势,加大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积极推广和实施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农产品支柱产业,并将其做精做大,提高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竞争力,确保把农业的重点转到质量和效益上来,从而增加农民的农业生产收入。
    二是增加农产品产出量。种植业规模是有限的,提高产量只能靠良种的推广和化肥投入的增加。同时,必须搞好农村水利、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稳定农产品价格。农产品价格控制的目标,是在“无农不稳”和“谷贱伤农”之间寻求平衡点,核心是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农民源于农业经营的纯收入。因此,必须保护农产品价格,积极发展农产品期货贸易,发展龙头企业,发展公司加农户等形式的农工商联合企业,降低农业风险,减小农民农业收入的波动振幅。同时,国家应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改革和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加大对粮食和农业的补贴,逐步改革和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发展规模经营,依据市场调整产业结构。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全面升级。
    四是控制农资价格。改革开放以来,粮食价格主要由国家控制,粮价带有明显的“计划性”,农资价格虽然由国家管理,但价格往往是市场化的,农资价格带有明显的“市场性”,最吃亏的是粮农。近年来,国家逐步取消农业税,并实行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地膜补贴、农机补贴等一系列的补贴政策,由于资金总量有限,收益面和收益强度难以两全,农资价格的上涨使得惠农政策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大力支持农资生产企业,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有效控制农资价格。
    五是必须建立长远规划,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同时,要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搞好土地整理。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积极推行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农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建立农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陕西省已经在部分县进行了合作医疗改革试点,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市县两级财力拮据,难以拿出配套资金。建议争取中央财政更大的支持。
    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尽管国家推行了多年的农村义务教育,但实际上,城市教育是国家办,农村教育主要靠农民。国家教育资金必须逐步向农村倾斜,以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必须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
    第三,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陕西各地的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时,陕西省要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