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排量车像个宠物。温顺可爱,但老被拴着链子,不让到街上跑。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总算来松绑了,联合发文,今年3月底前,解除对小排量汽车限制。
小排量车的妙处尽人皆知,省油,排量1.0的与排量1.6以上的汽车比较,百公里耗油每年将节约30%-50%。 此外,生产成本少、价格低,占用更少的道路资源等。早几年,有人拿环保说事儿,嫌人家脏,但如今,技术提高,小排量车各项环保指标均已达标。在油贵路堵的现代城市,小排量车人气极高。
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再加上六部委力挺,此番解禁,声势不小。可还没出北京城,就碰上个挡道的。北京市发改委某处长表示,北京正在研究相关政策,但允许小排量车上长安街的可能性很小。
人气你可以不理,六部委的面子也不给?那可代表着政府部门的权威。但这位处长给了个精彩的解释:法规有一个“先法”“后法”的问题,不存在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制定的政策相违背的问题。“根据交通法,北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交通法在前,部委文件在后。”
太受教育了,原来法规可以这样理解,如同单位里的论资排辈,谁在前面谁大。要这样说,长安街根本不该允许汽车通过,只能老佛爷的八抬大轿慢慢溜达,当年,老佛爷连火车的声音都听不得,要几百号人拉着火车沿着轨道慢慢爬,岂能允许那么多汽车在自家门前呼啸而过?没办法,先法大于后法啊!老佛爷可比咱们“先”多了。
按这个说法,六部委下发文件简直是多此一举,谁让它比交通法发得晚呢。全国都不妨继续“限小”,北京限得,别的地方为何就限不得?干脆,以后所有的法规都别再出台了,那些法律专家集体下岗吧,还起草什么新法呀?更别想给旧法打补丁,出来就是后法,简直就像后娘,一来就带着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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