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05年6月24日成立以来,经过管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半年的精心管理,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投资业绩。本着真诚为投资者获取绝对收益的宗旨,经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本集合计划决定于2006年1月18日进行第一次分红。 根据《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分红方案如下:
一、计划净收益
本公司以经由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后的数据为基准,本集合计划截至到2006年1月10日的单位净值为1.1356元,已实现可分配收益40,938,022.60元(即每份0.0648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和分配原则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持有人。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每10个单位计划份额分红金额为0.58元,分配比例为已实现收益的89%。
三、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2006年1月19日;
2、 红利发放日:2006年1月20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对于投资者和管理人都采用现金红利方式,红利款将于2006年1月20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7个工作日内到账。
五、有关费用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咨询办法
1、本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吴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