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股改后的合理估值水平为5.00元。
按照这个理论,如果股改前公司的股价是5元,那大股可以不掏一子儿就可以全流通了。如果股改前公司的股价在5元以下时(最低价是4.4元)那就要我们流通股东支付给非流通股东对价了。 因为大股东知道这样是不可能的,所以选择股价在5.3元左右进行股改,抛出这样的方案来忽悠流通股东。
非流通股占有的比例在60%以上福耀公司,提出10送1这样的方案,流通股东无论如何是不能接受,第一、三大股东不肯支付对价,这是大股东之间的事,这个绝对不能由我们小股东来承担,这样的方案我们是坚决投反票的。
王先生:福耀玻璃的对价几乎是目前股改所有股票之中最低的,也是极不合理的!陈述以下几点理由:
1、按照流通股所占比例讲,流通股只占大约38.51%,同类型公司送股比例大约为10送3.5股。
2、按照股本构成来说,大股东较多且有外资股东,但同类型的无论万科也好,招商银行也好等等绝大多数这种高市净率,公司送股或者权证都超过10送2.5股水平。
3、本次股改似乎只是第二大股东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一厢情愿的行动,第一大股东和其它大股东均未表示,而第二大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较低,恐怕无法单独给予合理的对价。在公司大股东没有进行沟通统一的情况下,草率进行股改是极其不适合的。同时,按照该方案进行股改等于流通股白白的放弃了对第一大股东和其它大股东的对价。因为以后如果第一大股东和其他大股东需要股票需要进行流通,只要给第二大股东进行补偿,而不需要对流通股股东进行补偿,因而该方案是非常不合理的。
鉴于福耀玻璃大股东丝毫没有股改诚意,同时股改的方案完全是不平等条约,建议广大股民其心合理,否决该方案,宁肯玉碎,不愿瓦全。
王先生:不同意福耀玻璃公司股改10送1股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