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国务院将在近期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毫无疑问,这是自2005年年中发生关于“医改”的争论以来,在城市医疗卫生领域中传来的第一个实实在在的利好消息。
《决定》指出:之所以产生“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原因有四:“资源过分向大医院集中”,“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淡化”,“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和“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短缺,服务能力低下、不适应群众卫生服务需求”。此次医改新政,首先着手解决的是第四个问题。在众多错综复杂的矛盾中,选择“社区卫生服务”这个突破口显然是明智的。因为在中国,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亦即使老百姓就近地、方便地、平价地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看病不贵、看病不难),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而由“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为依托来构建卫生服务网络则是达到这个目标的必由之路。
鉴于《决定》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我们也在这里积极响应一回——
其一,据报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被定为“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残疾人康复等适宜的公共卫生服务”。然而,仅仅做这些似乎还不够。报道中多次提到的“社区医院”的概念可能应该被纠正,现在的改革不是要在社区中再建一个“坐等病人上门”的医院。要不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现在的街道医院(地段医院)或“一级医院”有什么差别呢?所以,建议服务内容中再加上:建立社区居民的健康档案,定期为社区居民作一般性的体检,为慢性病人提供咨询,为行动不便的病人提供上门服务,等等。总之,理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该采取一种更为主动的服务方式。同时,建立社区卫生中心与医院间的双向转诊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中心的医务人员可担当起医疗服务制度的“看门人”的角色。
其二,资金问题似乎是一个不能不讨论的问题。现在提出的解决办法是要地方政府拿钱,这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想必不成问题,但到了财政收入不那么宽裕的中西部或中小城市,则可能会成为一道迈不过去的坎。因为这几年出台的需要政府投入资金的社会政策,即使是中央拿大头,也无一不要地方配套。单独从一项政策看,似乎地方政府出得并不多,但总共加起来可就不是一个小数了。无休无止地把责任加给地方无疑是不负责任的,《决定》的精神恐怕也会因此而落实不了。另外,让中心去“创收”可能也是一个馊主意,其“公益性”恐怕又会被侵蚀得最终荡然无存。可不可以换一个思路,如果把建中心当作社区自己的事情来办,按新农合的标准让每个居民出10元钱(困难群体可以减免),那么,3万-5万居民就可以筹集起30万-50万元的资金。当然,社区卫生中心的医护人员也得让社区居民自己来聘请,提供的服务更要让居民感到物有所值。这样做,对中国城市社区潜在的社会意义可能要比单纯建一个机构大得多,也更加符合社区建设的本意。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尽快建立起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而以社区卫生中心作为这项制度的基础,从医疗保险的费用中来解决中心的资金问题。
其三,高资质的医务人员怎样才能到基层去为老百姓服务,这就需要打破过去把医务人员的职称、待遇完全与医院等级挂钩的观念和做法。卫生部门可以组织那些到基层同样能够发挥作用的高资质医生定期地轮流去社区卫生中心提供服务,让他们能够与社区居民“零距离”地双向互动,其实这可能会取得双赢的结果。同时,采取物质奖励的方式激励医务人员下基层,在社区卫生中心服务的医务人员应该得到适当的补贴。
总而言之,医改新政是万众翘首以待的,迈出第一步就应该更充分地做好准备。作为主管这项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卫生部门是否应该更加开放些,不要总是在一个小圈子里把医改当作一个技术问题来讨论,也不要把它仅仅当作一个经济问题来讨论。一门学科可能只是观察世界的一个角度,综合更多的专家的意见——譬如社会学界对“社区”的理解可能更深,管理学界对“公共政策”的理解可能更深——是会有好处的。同时,也不妨多听老百姓的意见,毕竟他们是医改新政的政策用户。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