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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2月23日13:30召开
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2月21日-2月23日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
给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
获付2.2股,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18700000股。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三洋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和三洋商贸发展株式会社额外承诺:
    1、所持有的原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三年内,在各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
赞成票,提议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2月13日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2月14日至2月22日期间工作日的8:30-11:00
、13:30-17:00及2006年2月23日8:30-11: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
愿征集,并通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
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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