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月16日电(记者 褚晓亮)为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解决乡镇数量多、规模小、布局不合理、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吉林省从1998年开始进行了大规模的乡镇撤并改革。到目前为止,共撤并了285个乡镇,撤并比例达31.4%。
针对乡镇撤并中难题最大的人员分流安置问题,吉林省政府在制定多项人员分流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的需要,争取安排被撤并乡镇的分流人员到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工作,既分流安置了人员,又提升了农村福利服务中心的管理服务水平,并对农村福利服务中心的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目前,已经安置分流人员289人,预计可安排分流人员1500人左右,从而有效地缓解了分流安置人员方面的压力。
在完成乡镇撤并工作中,吉林省还注意稳妥地解决部分中心城市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2005年以来,该省针对长春、四平、辽源、白城等部分中心城市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和专题研究,利用全省进一步优化乡镇布局的契机,适时进行了局部调整,将十多个乡镇划入这些中心城市,适度扩大了中心城市的发展空间。(完)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