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地无田 上班无岗 低保无份
在辽东山区与朝鲜接壤的宽甸满族自治县有一个比较奇特的景象:在县城繁华地带竟矗立着一个三层楼的村支部和村委会,即宽甸镇城厢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顺着村委会门前大街向西走几百米,有一排低矮的棚户区,里面住着城厢村二组的残疾农民李春露。 与身旁“灯红酒绿”的世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春露每天依靠哥哥派人送点馅饼、油条等“干粮”充饥。
46岁的李春露患小儿麻痹,右半身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他曾有一个完整的家,也曾有几亩田地,过着稳定的日子。但随着县城扩张以及工业用地的增加,他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更“倒霉”的是,现在县城繁华的“春天购物中心”以前是城厢村二组的一个小市场,五年前他就该回迁至“春天购物中心”,可是因故至今未能回迁。家境陡然败落,妻子离他而去。与李春露的情形类似,辽宁省宽甸县城郊结合部的200余户农民在逐渐失去土地后,得不到最基本的补偿与保障,成为“种地无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
辽宁省宽甸县200户农民的遭遇,是中国失地农民问题的一个缩影。记者调查发现,全国目前至少有4000万至5000万失地农民。失地农民的生存、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已成为社会发展的“瓶颈”,甚至沦为“边缘部落”。
上世纪50年代,为了完成工业化的原始积累,我国实行了严格的城乡二元化政策,大量人口滞留在生产力极低的农村。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收益成了农民最直接和几乎唯一的收入来源。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征地搞开发建设为标志的城市扩展进入了高潮,大量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
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辽宁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于治贤说,曾经有一段时间对土地被征占的农民是有相应的安置补偿政策的。以上世纪70年代开发新兴石油城市盘锦为例,占用了一批土地,当时的辽河化肥厂除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外,还通过向农民开放“招工指标”等方式,安置了部分农民就业,失地农民现象那时并不突出。
于治贤认为,因失地而形成大量的“三无”人员所激发社会矛盾,始于上个世纪的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主要是由两个因素造成的,一是经济开发区的大批建立,自1992年以来,全国各地出现“开发区热”,到处都是跑马圈地,失地农民人数激增;二是工业化进程加快、城市化进程加速,部分地方的领导人为了增加GDP、增加税收,向城郊平面扩张,近郊土地被严重吞噬。与此同时,随着劳动政策的变化和企业强调用人自主权,“只占地,不招工”,鲜见安置农民就业的情况。
经济发达的江苏省,在加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失地农民数量呈倍增趋势。统计显示,江苏全省共有被征地农民200万左右,而按照征地规模每年30万亩、每亩地1人计算,江苏每年约新增加30万失地农民,估计未来十年还将形成约300万被征地农民。目前一些沿海省份,高速工业化进程使得失地农民群体像滚雪球一样迅速地增大起来,已经成为社会诸多矛盾中一个亟待重视并需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
沈阳和大连是辽宁省发达地区。“九五”以来,这两个地区城市建设外延扩张速度加快,工业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大,征占农业用地的面积不断扩大,失地人员不断增多。据不完全统计,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金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失地农民就达6.5万人,仅1999年至2003年四年间,就增加失地农民3.6万人;沈阳市东陵区、于洪区国家征地累计达到10多万亩,涉及就业安置人数6万多人,目前这两个区失地农民超过全省失地农民总数的60%以上。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