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于1月1日在山东济南召开。会议研究确定,2006年重点煤炭铁路运力调控目标为6.9亿吨,比2005年增加了8885万吨。其中冶金(含有色)6480万吨,增加了835万吨。 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介绍,这是历年来冶金用煤铁路运力增量最大的一年。
    《中国冶金报》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在大会报告中指出,在目前优质煤炭资源、铁路运力偏紧的情况下,资源和运力要在坚持向居民生活、化肥、电力等重点行业用煤倾斜的同时,还要向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搞得好的企业,向产能过剩行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倾斜,为它们提供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支持其加快发展,置换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的落实,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是本次会议实施的几项改革举措之一。据悉,在2006年,杭钢、福建三钢、柳钢、济(南)钢、莱钢等首次被纳入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范围,使纳入该范围的钢铁企业达到19家。
    在优化铁路运输结构、提高运输效率方面,2006年不再采取简单沿用过去按照上一年重点合同计划翻版的做法,而是将根据2005年实际的煤炭产运需关系调整运力配置。对大宗运输的电煤、出口煤,原则上要求单笔合同量必须在20万吨以上,达不到的不纳入重点运力,促使重点运力向大矿、大用户集中。并明确,对冶金、化肥、居民生活用煤等给予特殊考虑。
    本次会议还重点突出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坚持供需双方自主衔接。自2006年起,钢铁企业将自主与煤炭供应企业签订买卖合同,除铁路、交通部门在合同上盖章外,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不再需要盖章。但钢协煤炭协调组仍将在代表或协助钢铁企业,在衔接过程中与铁路、交通部门及煤炭企业进行有效协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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