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到第一大股东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6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5%)的通知,现就公司
国有法人股股东变动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06年1月12日,国资公司与海南欣茂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
补充协议》,决定对国资公司于2005年2月3日与海南欣茂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签
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的股份转让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国资公司将其持有
的公司100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转让给海南欣茂投资实业有
限公司,双方协议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5元,转让总额为人民币3050万
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国资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36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1.92%,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欣茂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0万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2%。
    由于此次股权转让将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股权过户,过户后由
国资公司和海南欣茂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双方持有公司股份分别承担相应的
对价支付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