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执行对价安排和代为执行对价安排,燃气
股份有关股东于2006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
其承诺执行对价安排和代为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根据有
关规定,现将有关股东解除股份质押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21,561,841股定向法人股(占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8.94%)解除质押,占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39.02%,另外
60.98%仍用于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将北京华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516万股定向法人股(占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59%)解除质押,占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100%。
    三、将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3340万股定向法人股(占公
司已发行股份的2.46%)解除质押,占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100%。
    上述解除质押股份合计190,121,84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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