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亿人信用数据被收录;工资卡基本信息,缴纳电话费等记录均被纳入;个人查询暂不收费;负面记录一般保存七年
本报讯(记者 庄士冠)今后,借钱不还、信用卡恶意透支、担保贷款后难找到担保人,甚至是未偿还助学贷款等信息在全国都可联网被查到。昨日,央行副行长苏宁宣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3.4亿人信用数据已被收录进数据库中,个人信用信息可以自己查询。
3.4亿人信用数据被收录
现在,任何自然人无论在国内任何地方、也无论在哪一家商业银行留下的借款和还款记录,或开立结算账户时填报的基本信息,商业银行的基层信贷审查人员均可在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后,进行查询、实现共享。 许多商业银行已经将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贷前审查的固定程序。“目前已有10%左右的自然人在申请贷款时,由于有不良信用记录而被银行拒绝。”苏宁说。
据介绍,目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3.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约为3500万人。截至2005年底,收录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97.5%.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在全国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启了5.2万个查询用户终端。
信息包括水电杂费缴纳
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戴根有告诉记者,只要发生结算行为,就会被记录到信用数据库里。数据的采集包括除了来自银行房贷、车贷的数据,还有公安部、社会保障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等有关方面的部分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历、工作单位等,采集个人缴纳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以及法院民事判决和个人欠税等公共信息,以便更全面地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
工资卡上的基本信息也会被纳入系统。他举例说,如果助学贷款的学生未按时还贷,只要该学生的工作单位为其办理了工资卡,即可全国联网查询到该学生的信息。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恶意逃贷的行为发生。
个人查询暂不收费
个人如果想知道自己个人信用信息,可以通过申请查询,目前对个人查询信用记录暂时不收费。但苏宁同时表示,为了维持系统的可持续性发展,今后会考虑适当收取一定费用。
记者了解到,银行内部也出台了严格的权限制度,一家网点拥有权限的也许只有1至2人,而且每次查看都将留下记录,这些规章意在轻易地锁定责任人,保证资料的私密性。
负面记录一般保存七年
戴根有还强调,虽然目前国内还没有出台相关规定,但不良信用记录不会跟着一个人一辈子。据了解,在国外,一般负面记录保留7年,破产记录一般保留10年,正面记录保留的时间更长,查询记录一般保留2年。我国也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但不从银行借钱不等于信用就好。央行有关人士表示,没有历史信用记录,银行就没有判断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便捷方法。“如要有可能,应该尽早建立自己的信用记录。简单的方法就是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比如申请一张信用卡或者申请贷款,借款人的信息就会通过银行自动报送给央行数据库。”
■相关背景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始建于2004年初,并于同年12月中旬实现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全国7个城市的联网试运行,去年8月底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的联网运行,经过1年的试运行,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
目前个人征信数据库的信息包含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个人在银行办理的信用卡、准贷记卡的信息、给别人贷款担保的信息、房贷和车贷的信息及2年内的还款状况、个人住房公积金等。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