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收到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省国资委关于确定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召开股东会投票表决的批复》(云国资规划[2006]12号),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提交相关股东会表决。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