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刘铮)记者16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在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中,福建未完成一处煤矿关闭和吊证,另有9个省市完成计划不足三分之一。
发展改革委下发的紧急通知说,截至2005年12月23日,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贵州、山西、黑龙江、云南关闭和吊证的矿井数量不足计划的三分之一。 而福建计划关闭的30个矿井一个未关闭。
“对整顿关闭工作缺乏正确认识,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和抵触情绪。一些整改无望或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整改的煤矿,以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为名继续非法生产,逃避整顿关闭。有的验收标准过低,失之于宽,使整顿走了过场。”发展改革委对此提出了严厉批评。
紧急通知要求,加大力度全面完成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绝不允许拖延推诿、消极等待。对工作严重拖延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地要加快整顿验收工作进度,提高验收质量。每验收一处,要立即公布验收结果;验收不合格的,要立即组织实施关闭。对擅自降低验收标准、致使整顿走过场,或验收后不及时下达结论、造成关闭工作拖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紧急通知强调。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逾期没有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审查不具备颁证条件的煤矿,必须停产整顿,而且只给一次验收机会,不合格就彻底关闭。
根据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数据,2005年初全国持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数量为26377个,其中计划关闭5000个矿井。截至2005年12月23日,已经完成关闭计划43.1%。内蒙古、广东已超额完成计划,新疆、北京等已接近完成计划。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