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持有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国有法人股26087000股,于2005年11月8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中拍在线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博闻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博闻")依法竞得该项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权拍卖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司法拍卖情况简述
    2005年11月8日,北京中拍在线拍卖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本公司持有的新疆众和国有法人股26087000股(占新疆众和总股本的25.23%)股份进行拍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博闻以118000000元人民币价款竞得该项股份,广东博闻并与北京中拍在线拍卖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CAN一中成字第20051108号《北京中拍在线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成交确认书》。
    2005年11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一中执字第1031、1032、1033号《民事裁定书》对此次拍卖成交结果加以确认。该《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2608.7万股归广东博闻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2006年1月12日,广东博闻已办理完毕该项股份的过户手续,本公司不再持有新疆众和的股份,广东博闻已合法持有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2608.7万股,占新疆众和总股本的25.23%,成为新疆众和第二大股东。
    二、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名称:广东博闻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北侧89号石牌科工贸小区A座第9层第北5-7号
    注册资本:叁仟叁佰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远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4400001901735
    组织机构代码:75367088-5
    税务登记证:440106753670885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业、项目);销售文化办公设备;教育交流活动策划;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其系统集成。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广东博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拥有其权益合计为99.82%(本公司出资2970万元,占其权益9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博闻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30万元,占其权益10%)。该项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表决和披露的事项。
    2、本公司及关联法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股东)最近六个月内无持有和买卖新疆众和流通股票的行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六个月内无持有和买卖新疆众和流通股份的行为。
    3、广东博闻对所持有的新疆众和国有法人股2608.7万股股份性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性质变更为社会法人股事宜,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该股份的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