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建行之后,正在冲刺上市的中国银行日前获得了来自政府的财政税收支持。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表示对“中国银行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发生并经主管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净增值,按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再征收”。 此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评估增值后的资产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分析师认为,相关税收减免,将使中行在即将到来的海外公开发行(IPO)中更具吸引力。
    两部委在通知中表示,做出上述税收优惠旨在“支持中国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
    中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昨日拒绝透露中行资产评估后的增值部分。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金融业分析师伍永刚告诉早报记者,目前银行业的企业所得税为33%,由于不清楚增值部分的具体金额,因此无从计算中行从该政策中切实获得的税收优惠。但可以肯定的是,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中行打造出一份亮丽的财务报表,为即将到来的海外公开发行(IPO)打下基础。
    此番中行获得税收减免并非首开先例。
    2005年6月1日,同样是国家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下发通知,给予中国建设银行共计654.99亿元的税前抵减额度。具体来讲,就是同意建行在2004年用417.18亿元税前利润冲抵其风险拨备有关款项;在2005年上半年,用税前利润冲抵风险拨备的剩余缺口237.81亿元。
    仅此一项优惠政策,便使建行2004年的实际税率低至4.3%,2005年的实际税率低至10.7%,总计少缴企业所得税216亿元。而凭着亮丽的财务报表,建行这家最早登陆海外市场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IPO中大获全胜,其私募和公开发行部分分别获得了10倍和42倍的超额认购,最终定价也位于上调后价格区间的高端,2.35港元的价格相当于建行2005年预估市净率的1.96倍,处于国际领先的水平。
    不过,建行、中行获得的税收优惠将可能成为“最后的晚餐”。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表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过程中财政税收的一系列支持,将随着财务重组的基本结束而告一段落,今后的发展完全是基于和其他市场经营者一样待遇的基础上,进行平等的营运和竞争。
    按照原计划,中行最早将于今年3月登陆港股市场,计划筹资高达70亿美元。但受到“国有银行贱卖论”的影响,该行的战略投资者人选一度出现波动,上市日期有可能推迟至5月。消息人士称,淡马锡已于1月10日上午与中行签订新的投资协议,除获得中行定向增发的5%股权外,还可在中行首次公开发行之时购入5亿美元的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