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9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至2006年1月17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渠道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
。根据双方沟通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原方案中对价安排数量现调整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
通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公司流通股股东,其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持
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4.8股的股份对价。
    原方案中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将部分承诺事项现修改为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若获得国资委和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则武汉邮科院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若获得国资委和相
关股东会议的批准,则武汉邮科院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5%,在四十八
个月内不超过10%。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年1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
.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相关附件。修订后
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月19日复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