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流通股股东 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票对价。流通股股东本 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9日
    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1月23日,当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股 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自2006年1月23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浙东方”,股票代码保持不 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