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收购概述
    本次收购系多佳股份第一大股东为推进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顺利进行而实施的必要行为。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目前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36,945,990股。2005年11月6日,兴龙实业与公司股东湖北多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2,000,000股。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兴龙实业将持有公司股份25.2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构成对公司的收购。本次收购已于2005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5]149号)批准,相关的股份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现拟继续受让西安开元科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开元")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77,501,974股;受让鄂州市民康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康企业")之股东所持民康企业95%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25,103,034股。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兴龙实业将持有公司股份191,550,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8%。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西安开元与兴龙实业关于转让多佳股份股份的协议
    西安开元将其持有的多佳股份法人股77,501,974股(占多佳股份总股本的22%)转让给兴龙实业,双方同意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
    2、民康企业之股东与兴龙实业关于转让民康企业股份的协议
    民康企业之16名自然人股东一致同意将所持民康企业股份合计95%转让给兴龙实业,兴龙实业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特此公告
    湖北多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