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称,北大青鸟利用旗下某媒体对审理中的案件制造舆论影响,干预司法独立
上海证券(相关:理财 财经)报 记者 岳敬飞 唐雪来
“深发展15亿骗贷案”,吸引了太多人的眼球。
今日,深发展董事会公告称,“近日我行注意到某媒体对我行上述贷款进行了报道。 经调查,该媒体是我行于2006年1月10日公告中提及的诉讼中被告人的关联人。”在该公告中,深发展没有就此事作出详细说明:具体涉及什么媒体,被告人具体是哪家,有何关联关系,均没有提及。
然而,在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的同时,深发展却施出了另外一招杀手锏。昨日,深发展给本报记者发来一则声明。该《声明》称,1月16日某媒体刊登的《深发展15亿骗贷案揭秘》一文,主要内容缺乏最基本的事实依据。该文涉及深发展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尚未审结的与东直门某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有关的诉讼案。
关于“深发展15亿骗贷案”,1月10日,深发展曾公告过该案进展,“深发展A于2003年8月向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首创网络有限公司及其系列企业发放了共计15亿元贷款。贷款发放后大部分资金被挪用于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项目权益人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为该15亿贷款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
鉴于东华置业将其享有的东直门项目权益在未获合理对价的前提下转让给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保全深发展A债权,深发展A于2005年11月7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东华置业向城建东华转让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资格行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10日正式立案,并于11月17日依法查封了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至查封之日,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抵押。”
在昨日发给本报的声明中,深发展一针见血地发出责难称,某媒体为北大青鸟控制的企业。上述案件的两个被告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均为北大青鸟控制的企业,有关方面利用其所控制的某媒体对尚在司法审理过程中的案件制造舆论影响,涉嫌干预司法公正和独立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侵犯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深发展要求该媒体立即在有关证券媒体和该媒体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并表示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责任编辑:康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