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6 年1 月16 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1 月11日公司向9 名董事传真或直接送达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的通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表决表,至1 月16 日17:00,公司收到了8 份议案表决表,分别是董事长丁治平、副董事长马永春、董事王炜、董事康丽华、董事张杰夫、独立董事刘奎钫、魏炜和李鹏,董事梁月林因出差通讯不便未能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丁治平主持,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和硕麻黄素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硕麻黄素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和硕县支行的315万元的转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1 年。议案经表决,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06 年2 月28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硕麻黄素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表决,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董事会意见
    和硕麻黄素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麻黄素制品的主要生产企业,公司对和硕麻黄素公司实行预算管理,能及时掌握其经营信息,担保风险可控。截止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26751 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14140 万元 。
    四、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 年2 月28 日(星期二)上午11:00 时
    2、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 号招商银行大厦11 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截止2006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三 )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股东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06 年 2 月 23 日-2006 年 2 月 27 日,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电话:0991-5854232,传真:0991-5854232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 号招商银行大厦11 楼,邮政编码:8300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1 月18 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贵公司2006 年2 月28 日召开的200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的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 二) 委托人 的股东证券帐户号码为 ,截止2006 年2 月22 日持有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全部事项,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由此引致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五)股东代理人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六)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七)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八)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股东代理人(签字):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