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为及时清理应收帐款,于2004年11月19日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夏建通科技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建通")支付货款329.015万元,赔偿损失5.822万元,同时要求给华夏建通提供履约担保的铁通华夏电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通华夏")为该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5年4月29日,华夏建通支付了29.015万元货款。
    2005年5月12日,经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中天科技与华夏建通及铁通华夏达成协议:
    一、华夏建通于200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中天科技货款300万元;
    二、铁通华夏对华夏建通上述债务向中天科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止2006年1月16日,华夏建通已向我公司支付了270万元货款,尚有30万元余款,华夏建通承诺在2006年1月29日前支付完毕。
    此次诉讼是公司在经营中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保证了公司及股东权益不受侵犯。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