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1 月16 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1 月12 日—2006 年1 月16 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大天财软件大厦4 楼会议室(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 号)
    3.召开方式: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1,156 名,代表股份74,676,7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3.%。
    其中,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代表人10 名,代表股份61,125,052 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8.98 %,占公司总股份的49.79%。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代表人1,148 名,代表股份13,551,679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22.2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12 名,代表股份2,048,953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股份总数3.36%;社会公众股通过征集投票权方式委托董事会进行表决的股东6 名,代表股份899,737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1.47%;通过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1,136 名,代表股份11,502,726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股份总数18.86 %。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公司与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方案》。
    2006 年第1 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资产置换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74,676,731 71,440,570 3,201,697 34,464 95.67
流通股股东 13,551,679 10,315,518 3,201,697 34,464 76.12
非流通股股东 61,125,052 61,125,052 0 0 100
现场股东 63,174,005 63,174,005 0 0 100
非关联股东 21,338,488 21,338,488 0 0 100
    表决结果: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10 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资产置换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投票情况
1 黄清霖 523,000 同意
2 唐绍清 395,502 同意
3 唐兴国 322,300 同意
4 左光明 274,800 同意
5 陈松新 221,600 同意
6 陈辉 212,300 同意
7 蔡俊武 209,170 同意
8 张瑞霞 196,800 同意
9 何岩 193,737 同意
10 展长生 189,200 同意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经现场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怀兵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大天财股权分置改革及资产置换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管理办法》、《规范意见》、《网络投票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1 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 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大天财股权分置改革及资产置换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六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