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资料来源的变化对GDP数据影响最大,约占GDP总量变化的90%左右
2005年12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情况对2004年GDP的修订结果。这一修订结果带来的强烈反响,引发了外界对此次经济普查核算方法的猜测和议论。 日前,在清华大学经济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召开的“统计数据的冲击———我们面对什么样的变化”研讨会上,国家统计局经济核算司司长许宪春首次对外界披露了在此次经济普查过程中GDP核算方法的变化。
许宪春说,与常规年度GDP核算相比,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变化较大的有四个方面:资料来源的变化、计算方法的变化、核算范围的变化以及某些具体问题处理方法的变化。其中,资料来源的变化是最重要的变化,是导致GDP总量和结构数据发生变化的最主要原因,占GDP总量变化的90%左右。
变化之一:资料来源
许宪春说,这次经济普查是中国历史上涉及经济活动最广泛的一次普查,调查范围包括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所有经济活动。普查结果为全国和地区GDP核算提供了非常详实的资料。与常规性统计资料相比,这次经济普查资料的主要变化体现在:
第一,企业财务统计资料。
“常规性统计资料来源中也有一些比较好的企业财务统计资料,譬如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也就是所有的国有工业企业和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还有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这些财务统计资料与这次经济普查资料差别不是很大。”
许宪春说,差别大的一个是限额以下的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常规性统计不包括这些企业的财务统计资料,这些企业的增加值主要利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资料进行推算,这导致批发零售餐饮业增加值增加的比例比较大。还有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常规性统计也不包括这些企业的财务统计资料,这部分增加值主要利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中的建安工程投资额进行推算。再就是大量的其他类型服务业企业,比如计算机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信息传输服务、居民服务等等,特别是其中的私营企业部分,财务统计资料很少,其经营活动创造的增加值往往是利用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和营业税来推算的。
第二,个体经营户资料。
许宪春说,这次经济普查设置了一张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调查表。利用这张表对14个行业的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平时,这部分活动创造的增加值主要是利用工商管理资料推算的。由于一些个体经营户没有经过工商登记,因而被遗漏了。这次经济普查对个体经营户,包括没有经过工商管理登记的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活动进行了调查,为相应经济活动的增加值核算提供了依据。
第三,与企业主业活动不同的附属产业活动单位资料。
“比如说工业企业可能包括一些从事其他类型活动的附属产业活动单位。常规性统计就这类活动所提供的资料非常有限,它们所创造的增加值往往被遗漏。这次经济普查针对产业活动单位设置了调查表,为相应经济活动的增加值核算提供了依据。”
变化之二:计算方法
许宪春说,与常规年度GDP核算相比,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第二个方面的变化是计算方法的变化。计算方法的变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料来源的变化引起的计算方法的变化。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针对经济普查就上述企业、个体经营户和附属产业活动单位提供的财务统计资料,设计了相应的计算方法,改变了利用相关资料推算的办法。二是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同时采用了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能够同时提供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GDP数据。常规年度GDP核算虽然也采用了这三种方法,但并不是就每一个行业都同时计算出生产法和收入法增加值。工业和农业增加值的计算采用生产法,其他行业增加值的计算采用收入法,因此并不能同时提供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GDP数据。
变化之三:核算范围
许宪春说,GDP核算范围的变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把以前由于缺少资料而被忽略的某些经济活动,利用经济普查资料纳入了GDP的核算范围,例如把与企业主业活动不同的附属产业活动单位从事的经济活动纳入了GDP的核算范围。二是利用经济普查以外的资料来源把以前没有纳入GDP核算范围的某些经济活动纳入了GDP的核算范围。例如,居民自有住房出租服务,过去没有计入GDP,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利用住户调查资料把这部分活动计入GDP了。再如家政服务,包括家教、保姆服务,也利用住户调查资料计入GDP了。
变化之四:某些具体问题处理方法
在常规年度的GDP核算中,某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方法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过去国家统计局也想修订这些处理方法,采用国际标准推荐的方法。但是方法的改变往往影响到数据的历史可比性。在不能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的情况下,改变方法就很困难。
许宪春透露,为了保持历史数据的可比性,国家统计局将以经济普查数据为依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这样数据的历史可比性就不成问题了。
“我们决定利用经济普查的机会,对常规年度GDP核算所采用的一些与国际标准不同的特殊的处理方法进行修订。比如说居民自有住房折旧的计算,在常规年度GDP核算中,居民自有住房是按照历史成本价格估价的,这次是按照居民自有住房的当期市场价格进行估价,然后再计算折旧。”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