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李荣兴,借改革之机,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去年被山东检察机关查处。检察机关称,李荣兴涉嫌贪污3700多万元,受贿700多万元。
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改革之机,大搞“国有变私有”,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有的引发职工集体上访。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向正在召开的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说,去年,这个省检察机关查办了128件此类案件。
李荣兴案是其中的典型案例。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报告,这位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巧立名目,私分巨额国有资产,其中李本人涉嫌贪污3700多万元,受贿700多万元。检察机关的报告说,依法查处这件案件后,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职工群众拍手称快。(完)
李荣兴个人学习工作简历:
1970年10月-1986年8月,任胜利油田钻井四分公司党办秘书、副主任;
1986年8月-1990年9月,任胜利石油管理局党委调研室科级干事;
1990年9月-1993年2月,任胜利石油管理局农工商总公司党委副书记;
1993年2月至今,任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