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1600元后,北京考虑逐步对通讯补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以前免税的收入进行清理,逐步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据《京华时报》1月18日报道)。
一看到这条新闻,我立刻想起了朝三暮四的典故。养猴人早上给猴子三个栗子,晚上给四个,猴子们都不满意;改为早上给四个,晚上给三个,猴子们就欢欣鼓舞了。纳税人多像那群猴子啊,起征点好不容易调高到1600元,大家都很高兴,可是税务局又要对公积金等以前免税的收入进行征税,相当于变相调低了起征点,这不是把纳税人当猴耍吗?
对公积金和保险金进行征税,显然与国家调高个税起征点的初衷背道而驰。王纪平局长说,提高个税起征点后,每年影响北京的税收将近14个亿。看来,税务局念念不忘的是“堤内损失堤外补”,要把这14个亿再找回来。可是别忘了,上调起征点正是因为20多年不变的纳税标准早已不适应时代的发展,正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不合理负担,怎么能够因收的税少了,再变相地调低个税起征点呢?这样做对政府威信也是一种损害。
如果考虑到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社会意义,这样的做法就更显荒谬了。这些公积金和保险金是民众的救命钱,是国家对公民的基本保障,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应有福利。对救命钱也征税,是在以赤裸裸的方式剥夺国民的福利和保障。
前两天有报道说,近5年我国居民最终消费率持续走低。十年来,我国最终消费率平均为59.5%,比世界平均消费率低接近20个百分点。中国人正在变得越来越不敢花钱,原因很简单,社会保障的缺失让民众不敢花钱。近年来住房、教育、医疗已经成了民众不能承受之重。
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强化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措施,减轻人们的后顾之忧。可是北京税务局却想把这些钱也纳入征税项目,这显然会损害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削弱民众的自我保障能力,影响社会的长远发展。
个税改革的正确方向显然应该是藏富于民。要做到这一点,决策者需要警惕“与民争利”的思维方式。毕竟,民众是国家的主人,而不是可以肆意耍弄的猴子。(湖南
莫林浩)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