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存款日趋增长、新增存贷比不断下降,各家商业银行开始纷纷寻求新的手段解决流动性过剩的矛盾。《第一财经日报》日前从建行温州市分行了解到,该行即将推出的个人授信业务最高贷款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
    据建行温州市分行有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的信息,此次推出的个人授信业务实质即为个人信用贷款,其信用贷款适用于个人信用评定在A级(含)以上的中高端客户(黄金客户及以上)。据该行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授信业务单户最高信用额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为3年。该人士表示,具体信用授信额度原则上根据建行的个人信用评定办法确定。
    据了解,个人信用授信的对象必须是符合建行有关条件,而且有良好信用、无不良记录、还款能力强的优质客户,主要是面向一些优势行业的中高端人士。此外,符合特定准入条件的优质客户也可申请,比如建行优质法人客户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不动产或自有资产达20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等。
    本报记者昨日也从工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获悉,工行总行已于日前下发文件,即将在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5个省级分行试点重新开办个人信用贷款;另外,宁波、大连、青岛、苏州、厦门、深圳等6家市级直属分行也将相继开展该业务,“目前工行上海分行正在根据总行文件要求,设计细则,逐步细化执行方案,预计不久后该业务即可问世。”
    根据工行的业务规定,个人信用贷款单户最高信用额度为3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为3年;其中,贷款20万元以上需提供用途证明,无须任何抵押担保,贷款人只要向银行提供相关的职业证明、收入证明等必备资料便可。同时,该业务主要面向一些优势行业的中高端人士,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电力、烟草、通讯、金融保险、省市级医院、其他文教事业单位、工行评定的其他AA级以上企业等优势行业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同时借款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行政科级以上职务或是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
    而一些小银行对于个人信用贷款的热情似乎比国有大银行要低不少。上海银行的一位人士昨日对本报记者明确表示,该行目前没有任何推出个人信用贷款的计划。
    个人信用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自身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人民币贷款,曾于2001年左右首现市场,到2002、2003年时各银行放贷规模一度急剧放大,由此也屡屡发生一些客户利用银行个人信用审核的漏洞骗贷或欠款的案件,到2004年,许多银行的总行在全国范围内叫停了个人信用贷款业务。
    一位银行业人士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信用贷款重现江湖,大银行推波助澜,背后其实反映了商业银行普遍面临的流动性日益过剩的困境。资本充足率制约、脱媒效应
    (是指资金的供给通过一些新的机构或新的手段绕开商业银行这个媒介体系,输送到需求单位)、宏观经济增长减速等几大因素使银行业贷款增速放缓,商业银行迫切需要为其贷款结构补充一些新的元素,个人信用贷款就是一个放松信贷投放的信号。 |